近日,尧都区的李先生碰到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当天,他驾驶的汽车被别人撞坏之后,他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同意与肇事司机私了,可没想到,肇事司机却中途反悔,突然一脚油门“窜”了。
受害者:本想私了,肇事司机跑了
几天前,李先生驾车行驶至南外环时,被一辆插队的尼桑牌汽车撞了个正着。他立即要求肇事司机下车,一起查看车况。
“我的车门和左侧保险杠被撞得凹进去了,车门都打不开。”李先生告诉记者,发生碰撞后,他发现对方是酒后驾车,对方也没有隐瞒,主动说要承担责任,赔偿一万元。当时,他也不清楚修车所需的花费,就提出去4S店进行维修,然后实报实销。
双方达成一致后,相约去附近的4S店修车。“我让朋友开着我的车先过去,然后我坐进了肇事司机的车。到了目的地后,趁我下车的工夫,对方一脚油门跑了。”李先生气愤地说,当时既没有记住对方的车牌号,也没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现在谁来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没有现场,得不到赔偿
遇上这样的状况,李先生很烦恼,他想知道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为此,记者来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咨询。该公司车险理赔查勘员贺先生介绍说:平常,我们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然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定量理赔。如果证据充足,又购买强险或全险,一般情况下都能得到全额赔偿。”但是,李先生目前找不到肇事司机,也没有事故现场的证据。贺先生表示: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全额赔偿。即便是购买的全险,最多也只能得到70%的赔偿。因此,在事故发生后,不管责任在谁,只要购买了保险,都应在第一时间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遇到事故,应及时报警
随后,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了解到,根据我省《机动车“互碰自赔”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规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交强险承保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之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后,立即将受损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协商。如各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可以选择“互碰自赔”,但必须是在双方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即没有无证、无牌、酒后驾驶等行为。
“如果不按《办法》规定处理,私自协商往往会留下一定的后遗症,私了不成,反而因为没有现场、没有证据,使问题难以得到解决。”该大队办公室王主任提醒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好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尤其是碰到非法行车时,不要因为自己的仁慈,纵容了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