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找零里的猫腻

2015-02-03 08:49: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日前,一位姓郑的顾客向本报反映,他在市区五一西路一家连锁便利店购物,在结账时发现了一些“小猫腻”,让郑先生甚为不满。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郑先生在这家小超市买了一些零食,在选购时,他清楚的记得除了一个巧克力的价格是3.3元以外,其他的零食价格都是整数,然而,在结账时,收银员却告知郑先生总共消费了26.5元。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买东西也没注意过价格,可这次正好记住了巧克力的价格是3.3元,结账的时候怎么就没有零头呢?于是,郑先生把平时看都不看的购物小票仔细看了一遍发现,里面第一条消费的就是一个0.2元的塑料袋。郑先生质问收银员为什么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加了0.2元的塑料袋消费。收银员辩解说店内没有零钱了,让郑先生拿两块糖算了。郑先生说:“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该跟顾客说明,虽然只是多了两毛钱的事,但这种行为太让人气愤了。”

就郑先生遭遇的问题,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不少市民都表示在一些超市、便利店遇到过类似郑先生的遭遇,或者是结账时商家直接就把价格“四舍五入”了。比如超市一些以散装称重为计量方式出售的商品,标价一般都会到分数位,可结账时却从未找过零头。家住市区平阳南街的崔女士告诉记者;“商家‘四舍五入’的结账方式早就是如此了,从来也没有给消费者做出过说明。”崔女士说:“一个顾客少几分,一百个顾客就少了几元,超市客流量大,积少成多,算下来岂不是少找了很多钱?”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认为,虽然只有一两毛钱或是几分钱,但却要由消费者来买单,商家不明示就“四舍五入”实在有失公平。

关于超市找零“四舍五入”的做法,记者向本报律师进行了咨询,在找零问题上,商家可以放弃其收取分币的权利,这属于商家的优惠行为,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商家无权直接“四舍五入”,应当在计价或结算时提示消费者,如果消费者自愿舍弃分币价格,商家才可“入零为整”,不能擅自或强制消费者接受或推定对方已经接受。     记者 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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