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临汾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机构还没有正式挂牌,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机构、职责、人员、设备等工作还在筹备中,暂时还不能启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3月2日,记者通过对有关部门的走访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虽然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相关工作仅在武汉、广州、成都、青岛、杭州、厦门、济南等15个首批试点城市率先运作,在我市“落地”尚需时日。
“在较短时间内应该还是老样子,不会有大变化。”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虽然于3月1日正式进入实操阶段,不过这一工作仅在15个试点城市率先开展,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机构的设立。不过,由于相关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尚未到位,因此各项工作目前仍由相关单位正常处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按“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得强制要求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因此,只要市民登记权利不变 化,手里的各种产权证“小本本”依旧管用。
“我们现在的工作一切正常。”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小产权房将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是因为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为,小产权房在尚未合法化的情况下,不存在登记的可能。
就如果临汾落地不动产登记政策后,会对老百姓产生哪些影响的问题,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动产登记是对原先的产权做了更加全面的整合,临汾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登记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目标是,按照完善制度、方便群众、统筹兼顾、平稳实施的原则,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最终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对于“何时颁发、怎样颁发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一问,工作人员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
记者 卢凯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