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

2015-05-12 09:17:3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手机尾号2398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接到线索后,记者咨询了解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记者 李媛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手机尾号8897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接到线索后,记者咨询了解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记者 李媛      

     哪些工资性收入不应包括在工资中?      

    手机尾号3697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哪些工资性收入不应包括在工资中?

    接到线索后,记者咨询了解到,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提出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 杨文婷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哪些人,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不受最低工资保护?

    手机尾号2888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不受最低工资保护?

    接到线索后,记者咨询了解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依照执行。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规定,不受最低工资的保护。  记者 杨文婷


     

责任编辑:柏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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