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加快推进法治临汾建设的总体要求,日前,临汾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治理、依法维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诸多方面。其中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该《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明晰化,依法界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事权,强化市县两级政府执行职责,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下放和调整审批事项,坚持简政放权,做到放管结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供给方式,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采购和监督评估等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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