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段小婷)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存额有了新标准。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上限各为1776元,即两者合计不得超过3552元;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即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低于66元。
另据了解,想要获得更多相关信息的单位和职工还可登陆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lfgjj.com,就《关于做好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及年检年审工作的通知》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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