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又逢“求职季”,许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开始为自己的前途做打算。为了提高“命中率”,不少求职者“全面撒网”,在招聘大会和网络上“海投”简历。还有一些求职者虽侥幸胜出,却不知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哪些合同,如何确保自己的利益。对此,记者采访了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主管,为求职者指点迷津。
投简历应有的放矢
毕业数月,找工作无望,不少毕业生“病急乱投医”,只要看到招聘信息,不管适不适合自己,先投出简历再说。而且,给简历“镀金”和“精加工”也成了十分必要的一道工序。
山西某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赵强在简历中把自己的专业能力“无限拓展”,并对多家企业进行轮番“轰炸”,可惜一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我刚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为了让招聘单位重视我,只能在简历上下功夫,把自己会的、不会的都写上。”赵强想不明白的是,他投出的二十多份简历为何都石沉大海。
“抱有赵强这样想法的求职者不在少数,很多人总想通过简历来证明自己的能力,简历内容贪多求全,反而变得模式化,难以给招聘方留下深刻的印象。”体育南街某网络科技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穆女士表示,广撒网”并非明智之举,求职者应把准就业的“脉”,才能真正掌握应聘之本。
“求职者选择就业单位时,一要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喜好‘下单’;二要预估自己的能力,判断自己能胜任的岗位。一旦确定了就业方向,就要做足准备,对心仪单位有了必要的了解,再根据意向岗位的具体要求来填写简历,突出自己的优势。”穆女士为求职者指出方向,找工作要看长远,需提前做好规划,投简历时更应有的放矢。”
签合同须看清条款
一些求职者过五关斩六将,终于突出重围,赢得了工作机会。但个别不正规的用人单位却趁机玩起了花招,在合同里做手脚,使得协议内容“一边倒”,让求职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我在市区某舞蹈培训中心实习三个月后,对方提出和我签合同,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利益。我看过合同内容之后,发现大多条款都偏向用人单位。例如,在签约时要缴纳2000元的保证金,两年之后无违约行为才给退。而什么行为算作违约,对方却没有详细地列出来,只说一切解释权归舞蹈中心所有。”舞蹈专业的毕业生李珍为此纠结不已,“这份合同对劳动者限制太多,如果签了对自己不公平,如果不签就只能走人了。”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负责人指出:“‘一边倒’的合同具有明显的倾向性,用人单位会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略求职者的利益。还有一些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抵押财物之后才能上班,并在合同中予以确定,当员工有辞职意向时,企业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的财物。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违反了相关规定,求职者理应提出修改要求,若不能修改应果断拒签。”
此外,该负责人提醒求职者们,签订合同时要分清“就业协议”与“劳动协议”。在求职过程中,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
记者 成华 李静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