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规范》专家审定会在临汾召开

2015-12-30 10:38:5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弓佩玉) 12月29日,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规范》专家审定会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与会人员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司法鉴定馆管理局、公安部禁毒情报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上海、陕西、云南、山西等省市的公安交警代表、数名生物技术企业代表。

  会上,行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规范》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编制说明,专家审议行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规范》文本并讨论通过行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规范》的会议纪要。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2015年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上海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山西交警总队、云南交警总队、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单位负责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体内毒品认定规范》的制定工作。

  与会专家介绍,毒驾”和“酒驾”都是车辆驾驶人员驾驶时的严重违法行为,但目前,我国尚缺少对毒驾行为认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日常执法中,由于缺乏对“毒驾”认定标准,“毒驾”行为的处罚只是罚款及查实后注销其驾驶证,未能像“酒驾入刑”这样进行严厉处罚,对行为人也只能按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由于“毒驾”危害性大,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毒驾这种行为形成真正的威慑。但是,由于此类行为的筛查和认定尚未完善,缺乏对毒驾行为的认定规范,因此,我国关于毒驾认定的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仍属空白,难以适应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及交通安全的要求。

  为有效指导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更好地认定和打击毒驾违法行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于2015年初启动了《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规范》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将标准名修改为《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规范》,并完成标准送审稿。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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