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祁欣 董云博)11月12日10时许,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民警在神刘超限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查获了一起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LA60XX的红色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字体与公安机关制证字体有差别。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执勤民警判断该驾驶人的驾驶证有伪造、变造的嫌疑。民警当即通过公安网进行对比查询,得知该驾驶人司某系尧都区人,网上显示司某为B2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而他使用的却是A2机动车驾驶证,属伪造证件。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司某带回大队进行问询调查。询问中,司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和民警的宣传教育下,如实交代了自己通过微信与假证贩子联系制作了假证,妄图蒙混过关的违法事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司某因涉嫌准驾车型不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罚款6200元、记25分,并处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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