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手机尾号5987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婚后个人财产所购房屋归哪方所有?
接到线索后,记者咨询了解到:如果是一方利用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但其中以该个人所有房屋在婚后用于出租时,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该权利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因此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判给谁,要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管理的原则上进行处理。
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