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段延锋收藏到一张解放初期的临汾房屋租约。这个租约上不仅有当时临汾县人民政府的公章,而且还记载了租赁房的具体位置和门牌号等信息,东关”这一至今沿用的称呼也呈现于租约之上,是临汾街巷文化的印证。
段延峰收藏的租约为表格形式,长25厘米,宽17厘米,右上角写着租约的编号为“字第558号”。
右上角立租约人处盖有“王治平印”的红色方形姓名章,下边写着:今将东关东街,门牌八十二号,市房贰间,后房肆间。其中一等房X间,每间每月房租X圆X角X分;二等房X间,每间每月房租X圆X角X分;在一二等房处,所填房间数和钱数均用斜线划掉了。在三等房处则填有实际数目,表明这张房屋租约为三等房。其中写有“三等房市二、后四间(市房二间,后边房屋四间),每间每月房租分别为叁圆、壹圆叁角,以上每月共出房租拾壹圆贰角。
自1955年5月1日起于1957年4月30日止,租约曹瑞玉(姓名印章)占用。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应交清上述房租”。此租约一式三份,除县房产管理委员会留存一份外,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特立租约为证。在注附处,盖有方形的大红色“临汾县人民政府印”印章,并有出租人、承租人、保证人等表格内容。
除保证人外,其余两处均有姓名章。左下角出租人住址处有“太平村”的手写笔迹。
“这张房租租约是我在长治古玩市场看到的,当时看到关于家乡临汾的文字,感觉特别亲切,跟摊主聊了好长时间,终于买到了这张记载临汾房屋租赁和街巷记忆的租约。”段延锋说,原来办理房屋租赁手续的是房屋管理委员会,现在是房产局,名称和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现在很少有人清楚房屋租赁形式的发展变化。”段延锋介绍,这张房屋租约已有62年的历史了,能被幸运保存实属不易,它完美地印证了临汾房屋租赁发展和街巷变化。
记者张 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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