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硬仗”
——市扶贫办副主任张友邦就“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
临汾新闻网讯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种扶贫模式,对精准扶贫有着重要的意义。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须立足现状,解民之需、满民之盼。今年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启动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当头炮”,党中央、国务院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大事。市委、市政府对这项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并把它视为一件大事、难事、紧事、好事,更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该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相关政策到底要怎样落实?记者采访了市扶贫办副主任张友邦。
记者:易地扶贫搬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张友邦: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农户实施易地搬迁,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撤并。
记者: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张友邦:“十三五”期间,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尽量实施自然村整体迁出,实现搬迁贫困户、特困户、供养户等各类贫困人群宜居安居。要把解决不安全住房尤其是“土窑洞”作为易地搬迁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2020年所有搬迁对象入住新居,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小康。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由过去的三年调整为两年。
记者:我市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张友邦:“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200人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农村人口15524人。其中,2016年贫困人口搬迁13313人,同步搬迁2827人。
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项目县,要求在7月底前落实完成“十三五”规划,并报省、市备案。对2016年涉及的10个项目县,要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搬迁任务的投资完成率要不低于60%。
记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按照什么原则进行的?
张友邦:易地扶贫搬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布局安置点和人口规模,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凝聚共识、共谋发展。在这方面主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坚持集约用地,以县城和全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镇为主要安置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整合各类资源,同步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五通五有”(通水、通电、通路、通车、通网,有医疗机构、有学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务点、有敬老院或福利院),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让搬迁群众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城镇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新区,要与当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与发展二、三产业相结合,化农为工。积极发展非农产业,统筹安排搬迁户数与就业岗位,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重点乡镇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与产业开发项目同步安排实施,切实满足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三是坚持与旧村开发、村庄撤并相结合。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旧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开发形式,分步拆除旧村山庄窝铺,建设规模种植园区、养殖园区;实施宜林宜草开发和恢复性生态保护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乡村旅游。切实解决行政村过小过散问题,聚集整合资源,调整配置生产要素;四是坚持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认定情况,做好迁出村养老、救助对象、残疾人的安置和供养工作,做到“四落实”(即按不同的人员分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
记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张友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主要任务简单地说有六大方面:一是精心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二是合理选择安置方式;三是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四是多元发展后续产业;五是土地整治;六是迁出区生态恢复。
记者:民众盼“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针对民众的期盼,整体安置情况是如何规划的?
张友邦:易地扶贫搬迁要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对采煤沉陷区贫困村、地质灾害贫困村、重要水源地贫困村、农林交错区贫困村要实施整村搬迁。搬迁一般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方式主要是: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五保”集中供养安置。集中安置的工程项目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由县级政府或者乡镇政府按照国家住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分散安置主要是货币安置,可跨县、跨市安置。在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方面,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按照规划和工作方案,同步建设水、电、路、气、暖、通讯、排水等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商业、养老、村级组织等公共服务设施。多元发展后续产业。围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畜牧业、旅游业、加工业、服务业等生产开发项目。围绕培育新的经济增收点,利用自有场地、租赁场所、商业店铺,发展商贸物流、农超对接、光伏发电、电子商务等经营销售项目。围绕改善搬迁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旧村开发、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小型水利、田间道路、退耕还林等基本建设项目。围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搬迁农户产业、就业技能,推广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养就近就业创业的乡土人才;研究市场需求导向,精心组织劳务输出,努力打造品牌。
记者:易地扶贫搬迁给予的政策支持主要分为哪几方面?
张友邦:(一)对象范围标准。1.核定搬迁对象范围。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太行山干石山区、晋北高寒冷凉区、限制或禁止开发区、煤炭等矿产开采沉陷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等区域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对象重复的,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2.明确搬迁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统筹集中使用,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散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万元。自然村整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可与贫困人口一并享受统筹规划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搬迁人口给予人均补助1.2万元。3.严格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4.特困户优先安置。各县政府要专门研究,优先瞄准无劳动能力、无自筹能力、无安全住房的“三无”特殊困难户,尤其重点解决“土窑洞”问题,落实好列入搬迁规划区域的五保户和丧失劳动力的特别困难家庭的保障安置工作。在资金定额核算、结余调剂政策方面,各县要实行“定额核算、结余调剂”政策,结余资金允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和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二)建设用地保障。全力保障建设用地方面;城镇建设用地符合集体公租房、福利房条件的由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农村集体用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足用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开发利用旧村宅基地等资源。(三)扶持稳定发展。1.安排产业开发项目。移民新区、新村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结合资金整合和中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规划,由省级统一筹集。2.保障搬迁户各项权益。尊重搬迁户意愿,在城镇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在农村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的农村。子女上学、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随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四)吸纳社会资本,金融贷款支持。易地搬迁户建(购)房可享受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连续享受三年。
记者:为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要做好哪些保障措施?
张友邦:(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脱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级负责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县级党委、政府承担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攻坚拔寨”。(二)部门协同推进。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整合部门资金、地方债务资金、贷款贴息等资金保障和管理、政府债务以及相关贷款本息的偿还,并研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我市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具体落实措施和操作办法、用地保障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编制“十三五”时期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和搬迁区域规模、搬迁后贫困人口脱贫销号等工作;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运作管理、项目监管。各县扶贫部门要专派一名副职领导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月报和季报等统计工作。(三)明确主体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组织动员、推进实施、规划设计、方案制订、细化政策措施、落实搬迁用地、迁出区生态恢复、统筹资源力量、按期归还借款、质量监督管理等全面工作,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工作过程、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序要公开透明。根据工程任务情况,由县级政府或者乡镇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四)严格督查考核。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对不按规定时序要求开展工作,搬迁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地区,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究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记者 杨文婷 王婧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