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白洁)2月4日19时40分许,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尧都区108国道刁家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留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请速出警。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根据目击者口述,电动自行车被一小型轿车碰撞后逃逸,两名伤者已被“120”急救人员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晚11时左右死亡),现场仅留有肇事车辆遗留痕迹及碎片,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鉴于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向上级汇报了简要案情。
为了尽快侦破案件,办案民警立即在勘查现场召开案情分析会,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一组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碎片走访维修单位及经销部门;二组负责现场及附近路口视频监控信息资料的调取;三组民警走访周边群众,征寻破案线索,并粘贴协查通告;四组沿肇事车逃逸的方向进行布控查缉;五组民警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民警不顾劳顿,夜以继日的进行排查,抽丝剥茧。并从案发当日到破案时间每5天根据各组掌握的线索召开案情分析研讨会,制定侦破路线和方案。
通过民警现场掌握的若干线索、上千次走访摸排汇总、举报者提供线索、查询700余辆小型轿车行驶轨迹进行相关数据的比对,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本田雅阁”小型轿车,并在其尧都区“恒安新东城雅园”小区地下车库内将肇事车辆查扣。肇事逃逸驾驶人李某某于2月23日上午归案,且对2月4日晚驾驶的黑色“本田雅阁”小型轿车在108国道刁家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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