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 为了贯彻落实临汾市关于市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精神,市规划局及规划监察支队于6月26日召开动员大会,并分别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市规划局要求,此次市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环境卫生大改观、市容市貌大变样、城市秩序大规范、公共设施大完善、城市品位大提升、城市管理上台阶为目标,以治违建、治违占为重点,结合临汾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5年行动为契机,拆除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有碍市容观瞻、影响城市绿化、妨碍交通通畅的破旧、低矮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对拆除后的区域要及时进行硬化、绿化,对临街、临路墙体立面进行整修、粉刷、美化。同时,在整治中要大力宣传开展市区环境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增强城乡规划法制意识,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此次整治行动,以15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东至108国道,南至108国道,西至公路西外环、309国道,北至108国道)内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为重点,市规划监察支队按照各大队辖区,将整治范围划分为四个片区,明确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进行深入细致地摸底排查,摸清城市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以及两侧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底数,掌握重点难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向违建户散发市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宣传页,增强广大市民法制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从6月30日开始进行集中整治直至8月20日,该支队要求各科室、大队要对照整治重点和工作职责,以问题为导向,敢于动真碰硬,集中力量,逐项落实整治任务,解决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令行禁止,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市规划局环境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将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工作严重滞后和失误的,要通报批评乃至追究问责。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