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张甜甜)为了准确适用民法总则,确保公正司法,临汾中院决定开设民法总则大讲堂,从6月开始至年底,每月举办一次以民法总则为主线的民商事审判相关内容的系列讲座,主讲堂设在中院,同时通过视频向17个基层法院进行直播。
近日,临汾中院民法总则系列大讲堂正式拉开帷幕,第一讲由临汾中院院长翟瑞卿主讲,参与民法总则立法工作的专家、学者现场进行了交流辅导。
临汾中院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全市17个基层法院院长、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听取了讲座。
翟瑞卿重点解读了民法总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十二条的内容,全面讲解了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价值取向、民法的精神、民法的法源以及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结合审判实践,着重讲解了民事审判如何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规范社会行为。
如何学好用好民法,翟瑞卿强调,民法总则有206条,要逐条逐句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各条款含义,注意掌握与民法通则有关条款的变化。要结合民法总则的学习,进一步学好《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真正做到民法总则与相关法律融会贯通。要培养民法思维和民法理念,要注重民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等原则和理念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在审判实践中遇到问题要学会找法律、找条文、找司法解释、找指导案例。庭审和裁判文书要充分体现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性和对抗性,裁判文书要客观全面体现当事人的主张和抗辩、事实理由、法律支点,增强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认可度,增强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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