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郝海军)自盐改以来,临汾盐务分局不断加大市场管理力度,重点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该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3起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
其中,执法人员在霍州市某副食批发商仓库内检查到河南省神鹰盐厂生产的400g小包装食盐14吨,经过认真检查,共落实当事人经营盐产品30吨,并按照工信部“211号”604号”文件精神,落实到当事人无食盐批发资质而批发食盐,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已触犯法律。目前,该案已移送至霍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处理;这是该分局盐改以来首例以“非法经营”食盐犯罪移送的案件。
霍州市盐务支局在一学校食堂查获不合格假冒小包装食盐3.6吨,以涉嫌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罪将该案移送至霍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办理此案。目前,两名涉案人员经网上追逃,已被刑拘。
古县盐务支局在古县岳阳镇一家糖酒批发部查获河南省神鹰盐厂生产的400g小包装食盐28吨。目前,该支局以涉嫌非法经营食盐罪将案件移送至古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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