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案例简介:2016年12月,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几位老年消费者的投诉,称他们被所谓的“工作人员”告知在某酒店内有北京来的专家坐诊,免费为老人看病。
据老人们反映,此“坐诊专家”现场为老人们进行诊断,称他们的病症非常严重,其他医院无法医治,只能服用他的处方药进行治疗,并保证3个月见效,半年即可根除病患。随后,在“坐诊专家”的安排下,几位老人现场购买了十盒某品牌药品。其后老人们发现该药物只有收款收据,无正式发票,且该药物属于保健品而非药品。之后,再次打电话给工作人员和“坐诊专家”,对方的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利用“专家免费坐诊”,误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所引起的消费纠纷。根据《消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第三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经营者通过安排“专家免费坐诊”来误导老年人购买所谓某品牌药品,欺骗老人这是治病的处方药。而实际上该“药品”却是保健品,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并退回购药款。
最终,经过消费者协会一番耐心细致、有理有据地调解,经营者答应退回几位老年消费者购药款共计21800元,问题圆满得到解决。
消费提醒:通过本案,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正确认识和理性选购保健器械和保健食品,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或咨询,切勿以保健品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如需购买养生保健器械和保健食品,应当到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场、超市或连锁店选购。
同时,加强维权意识,老年人无论通过线下实体店或线上网店购买药品,都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现消费欺诈行为时,可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记者 成华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