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4月20日,临汾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巡察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上,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国希宣读了《市院党组2018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驻市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院党组成员郭永利宣读了巡察工作纪律。
会议强调,此次巡察工作是市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省院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一系列要求的具体举措,并就做好2018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巡察,是全党巡视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尤其是检察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一种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巡察任务深入、系统地学习上级工作要求,以巡促学,以学促巡,确保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深化检察机关系统内政治巡视巡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巡察工作要在市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基层院党组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确保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巡视巡察制度建设,健全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格局。要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巡视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向市委巡察办请示汇报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沟通联系,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成果运用,被巡察单位要在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真改实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要加强自身建设,各巡察组要提高政治定位,把握角色定位,履行好职责使命,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把握标准、严格把握流程,按照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标准进行巡察,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
会后,市院组织对巡察组全体人员、巡察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各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巡察业务培训和巡察对接。(黄永刚)
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