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春季出游享惬意 莫让消费变“闹心”

2019-04-14 21:02:5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最美人间四月天,踏青出游正当时。眼下,正值春季外出旅游的黄金季节,4月12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踏青旅游时,消费要谨慎。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每到这个季节,选择参团或自驾外出旅游的市民不在少数。然而,稍有不慎就会掉入消费‘陷阱’。”在此,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参团出游时,一定要仔细甄别。消费者务必详细了解旅行社的整体情况,包括其信誉、服务范围及服务项目、内容等,最好选择有资质、规模比较大、管理比较规范、服务完善的旅行社。

  同时,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出游前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对旅程安排及违约责任方面应逐条审阅,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对合同内容确认后再签字,交付旅游费用后,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户外出游消费者在选择就餐时,应当注意查看就餐地点是否具备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明等,以确保自身用餐安全。

  “外出旅游时,许多游客会携带一些便携食品,为此要格外注意所带食品的储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等事项,防止腐坏变质。”此外,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出游者注意,旅游过程中一旦遭遇服务纠纷,可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旅游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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