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纳税人自身的不同情况,对正在执行中的几户纳税人采取了相应措施。
该局依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正常经营的纳税人抓好查补入库工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缴纳手续;对不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纳税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程序。
该局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规定,依法将达到标准的涉案企业信息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推送到联合惩戒相关成员单位,有力发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的重要作用。(张芹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