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 近日,省联席办高速沿线广告整顿第六督导组在我市进行督导调研,对我市8个县(市、区)提前完成高速沿线广告设施拆除任务表示肯定。
此次行动共涉及我市10个县(市、区),截至11月20日,吉县、襄汾县、乡宁县、翼城县、洪洞县、曲沃县、尧都区、侯马市8个县(市、区)已完成高速沿线广告设施拆除任务,安泽县和古县正在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规范工作,市政府成立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规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于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我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迅速摸底建档、制定方案,对高速公路用地(隔离栅内)、建筑控制区内(隔离栅外30米)和建筑控制区外视线范围内,以及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进入城市沿线的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