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意识 落实主体责任

2014-07-29 09:04:5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古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强化组织领导、把好选人用人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以及率先垂范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着手,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坚持不懈转作风、旗帜鲜明反腐败,创新工作方法,种好“责任田”,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亮点、见成效。

县委班子站在前沿,管好“责任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境界,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直接责任,决定和影响着监督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古县县委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自觉意识,既把反腐倡廉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规划,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

作为临汾市的山区县,古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县委一班人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保驾护航,是促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是打造投资发展环境的有效载体,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部署,古县县委在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县委书记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各级党委“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去年以来,县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具体措施。书记、县长分别担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今年年初,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43项主要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10家牵头部门、44家参加单位,同时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

加强教育和监管。组织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条规,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文件,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纪律意识。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今年,考核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导向,重点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四风”问题,对发现的52个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检监察机关勇于担当,敢于碰硬 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明确定位。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主体、执纪主体、问责主体的职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古县召开了4次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专项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安排推进重点工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了《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信息工作制度》等,对纪检监察的科室、县直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的日常工作、年度任务、工作措施、信息报送等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履职;督促制定了《古县财政供养单位公务接待及试行细则》、《古县公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对县直财政供养单位的公务接待范围、地点、标准、人数、程序以及公务用车支出、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办公用品支出、差旅费支出、工程费支出、采购费支出等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制定了禁止农村大操大办的通知以及农村资产管理制度等,努力把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重要事项关进制度的笼子。

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通过依法查办案件,古县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查处大案要案,也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

惩防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构建起使领导干部“不想腐”的预防机制。强化监督,建立“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制衡机制。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完善监督措施,全方位加大监督力度。

大力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和其他各领域办事公开,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向县直部门和乡镇延伸;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推行党政“一把手”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一把手”全面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设置隔离墙……加快形成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党政“一把手”身体力行、敢于担当 “发展是硬道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是硬道理。”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特别是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动真碰硬、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该当“黑脸包公”的时候就得当,出了问题要主动承担责任,真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给群众一个交待。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载体,县委制定了《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搞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带头清退超标办公用房。县委、县政府领导建立联系基层乡镇、农村和包联重点工程项目制度,带头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为大力整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古县在全县开展的“四项清理”行动中,共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事项170项,行政审批时间由2126天压缩到316天,审批时限压缩了83.1%,以县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减少40%,下发的文件减少30%;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减少7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一倡导六不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出行,杜绝公车私用。推行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廉政约谈、任职期间向纪委全会“公开述廉”制度。县纪委书记说:公开述廉打消了党员领导干部心理顾虑,督促各分管部门自觉承担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职责,对全体党员干部形成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县委以现场调研和召集党员代表座谈等方式,听民意、摆问题,把群众代表请进县委常委会,将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小洪说:面对反腐倡廉新的形势和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准定位,抓住重心,聚焦主业转职能;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拓宽路径转方式;践行宗旨,勤勉尽职,务实为民转作风,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经得起考验和诱惑,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使命。

通讯员 刘广亮 酉建国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