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的大街小巷,电动车随处可见,但随之产生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许多市民在夜间骑电动自行车时,不开车灯玩“隐身”的现象非常常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幸好当时速度不快,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家住益民路的赵小海每天都骑着电动车上下班,他说晚上骑电动车不开车灯很危险,自己最有发言权。前些天的晚上,赵小海下夜班后骑着电动车沿着鼓楼南大街西侧的非机动车道行驶,突然一个黑影向他快速冲过来,快碰到时,才听到了几声鸣笛。“这时候我才看清对方也是一辆电动车,虽然双方都紧急刹车,但还是撞到了一起。幸亏没有人受伤。”赵小海心有余悸地说,之前自己每天下班骑着电动车一心想着回家,压根不记得要开灯这事,再说他觉得路灯很亮,没必要开着浪 费电。但是自从经历这件事之后,自己在晚上骑电动车都要开灯,这样别人就能注意到了。
南城交警大队二中队交警李戈说,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有着目标小、速度快、不易察觉等特点,如果在夜间骑行时不鸣喇叭、不开车灯的话,就如同“幽灵”一般很难被发现,往往导致其他机动车与电动车避让不及,从而酿成大祸。“夜间的道路特别是没有路灯照明的路段,能见度低,市民在夜间骑电动车时,最好将电动车灯打开,除了照明外,它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用途,就是让行人和其他驾驶员能够看见自己,做好让道准备。”
李戈提醒说,虽然目前对夜间骑电动车不开车灯的情况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为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最好不要让电动车车灯形同虚设。(记者 张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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