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北城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2014-02-20 22:0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赵文家)  2月18日晚,北城交警大队在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工作中,查获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当日19时,按照临汾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部署,北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在指导员郭海平带领下,在辖区坂下口设卡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19时50分,一辆白色无牌丰田RAV4越野车由南向北行驶,驾驶人员发现交警后,遂将车辆迅速向坂下信用社北侧小区转向驶离,执勤民警发现此车辆行车异常,可能存在违法嫌疑,当即拦截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车辆处于过户期,未领取车辆号牌。该中队安排警力将该驾驶员及嫌疑车辆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公安网详细比对核查显示,该车辆驾驶员宋某,女,汉族,身高1.67米,出生于1984年5月,小学文化程度,居住地址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曾于2013年7月30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刑事拘留。

在进一步核查期间,宋某表现得很紧张,哭闹博取同情,并在一个小时之内分别3次要求入厕,这一反常行为和其犯罪前科引起民警注意。在宋某第二次入厕后,民警对厕所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在三楼厕所内东南墙角卫生桶旁边放置有多层白色塑料袋包裹的白色可疑物品。中队长许金生、指导员郭海平考虑到宋某存在涉毒史,可能再次涉嫌持有毒品嫌疑,一方面安排警力加强对其看管,同时对放置可疑物品的厕所现场进行看护;另一方面立即将该案情向大队长张小义等进行汇报。

22时18分,大队领导向110指挥中心上报该情况,根据110指挥中心指派,将该案件向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警队移交。2月20日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警队信息反馈,该宋某持有的白色塑料包裹内白色可疑物品为毒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