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 “清仓大处理”降价大甩卖”库存积压清盘”……随着春节脚步渐行渐远,许多商家为了让年前的存货尽快出手,又开始忙碌起来。而相比节前价格开始“大跳水”的商品,消费者选择时该注意些什么呢?2月22日,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发布节后消费警示,降价”商品虽诱人,看清“实质”再掏钱。
“春节、元宵佳节过后,我们就接到了部分市民在购买节后‘降价’、积压’商品的过程中,所引发的一些消费投诉。比如,市民刘女士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前几天在市区一家品牌运动鞋专卖店推出的‘节后降价’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双原价为300元,促销价为100元的品牌运动鞋。没想到回家穿了不到两天,这双鞋就出现了鞋底断裂、侧面开线等情况。她随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时,却得到‘处理商品,概不退换’的答复。”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秦民生表示,降价不等于“降质”,降价商品一般包括鲜活商品、即将到期商品、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商品。而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处理品,是指上述降价商品中的一些瑕疵产品,是经销商向消费者说明并降价处理的商品。
秦民生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特价商品,经营者应该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承担包修、包退、包换或其他责任,而不得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只有处理商品才能不退不换。
“针对降价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后依然享有售后服务,销售有瑕疵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商品,才是处理品。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商家在销售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存在哪些缺陷。如果销售者未明示产品存在的‘瑕疵’,则应视为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一旦发生质量纠纷,销售者有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秦民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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