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就餐遭遇过“霸王条款”吗?

2014-03-11 08:34:22 来源:临汾新闻网

新闻背景:最高人民法院2月14日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此类问题,近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饭店了解到,“霸王条款”仍然存在,消协则表示,消费者遇到这类条款,可向消协或者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记者就此问题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对于最高法新修订的内容,被采访者统一表示赞同,但对能否全面落实存在疑虑。“我很赞成自带酒水,我们有的时候去某些饭店吃饭,发现酒水的价格要比普通超市高出50%,简直就是暴利啊。”身为私营业主的陈先生因为生意来往经常出入饭店,面对有些餐饮企业的漫天要价,他表示很气愤。

“我们前天去市区解放路的某饭店吃饭,还遇到了自带酒水加收服务费的情况。除此之外,我们预订的饭店包间也是要加收10%的服务费。”市民田先生将他这两天就餐的遭遇告诉了记者,“虽然表面上说酒水可以自带,包间没有最低消费,但都需要消费者另付服务费,这与‘霸王条款’有什么区别吗?”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西餐店发现,餐厅包厢设置最低消费仍是一个普遍现象。日前,市民吉先生与女朋友在市区解放路一家西餐厅就餐消费238元,对此吉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不收包厢费,但是餐厅还是会以每个包厢最低消费200元来限制顾客,我们有时候为了面子,基本不会与饭店讨价还价,不过心理上还是希望能消费多少就是多少,为了凑够最低消费,我们多点了很多食物,两个人根本吃不了,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铺张浪费。”“我们这里可以自带酒水,但是要收取10%的服务费。”“预订13点以后的包间是要收包间费的。”记者以订餐的名义咨询了我市几家大型酒店客服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或包间是否收费时,得到了这样的反馈。记者又来到市区贡院街一家中型餐馆,前台表示,“我们从去年开始就可以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其实之前禁止自带酒水、食物也有我们的苦衷,确实遇到过不良市民将不合格的酒水、食物带来消费,最后要敲诈我们,让我们赔偿,但是这种市民毕竟少数。对于包厢的情况也取消了最低消费。”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市区多数饭店已经取消“禁止自带酒水”以及“包间最低消费”的规定,但是仍有部分大型餐饮企业对酒水、包厢等消费情况作了限制,特别是在一些西餐厅,对于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更为明显。细心的市民还发现,除了饭店有“霸王条款”外,市区内几乎所有KTV等娱乐场所已经将“禁止自带酒水”列入行业潜规则。

记者就此类问题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我市消费者投诉热线,平台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如果餐饮企业明确出现最高法规定的霸王条款的,市民在拒绝消费的同时,可以投诉。

山西尧之天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此次最高法院的回复显然是力挺消费者。这表明了最高法院对于此类消费纠纷的态度。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为自己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为明确霸王条款点个赞

之前由于法律并未明确将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列入禁止范围,于是不少酒店借口“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是合法的”,一直实施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行为。

而此次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明确了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行为的违法性,对于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无疑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这一次,酒店“禁止自带酒水”行为的违法性得到了明确,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到酒店消费时,有权拒绝酒店单方设置的“禁止自带酒水”违法规定,名正言顺地自带酒水进酒店消费;此外,建议工商部门也应当禁止酒店作出“禁止自带酒水”违法规定,对实施“禁止自带酒水”行为的酒店予以处罚。

当然,为了使消费者的权益能得到更为切实的维护,还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就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等行为出台正式的司法解释,以更好地对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等行为实施法律惩处,更为有力地保障消费者消费权益免遭霸王条款侵犯。

■本报记者 景文婷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