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为了切实加快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进度,从2月中旬以来,洪洞县法院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了四项措施,努力搞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逐步走向司法自信、大力强化司法公信的重要标志。通过文书上网可以让群众更加便捷了解司法权运行的态势和状况,可以提升法官裁判文书质量及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上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法院建设和法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后果与挑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首先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意见及各类诉讼文书样式,并开展以裁判文书讲评、以查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裁判文书业务培训。其次严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严格依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与制作》要求,对裁判文书的用纸规格、字体、地方性用语、证据在文书中的列举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做到外观整洁、层次分明、文句通畅;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体例,从事实和证据认定、裁判文书的说理、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的表述等方面,对文书制作提出明确的要求,特别强调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要求裁判理由有针对性,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充分论述,以法、以理服人,要对诉辩各方的主张公正、平等对待。三是严把裁判文书审核关。实行四级核对制,即拟稿核对、打印核对、签发核对以及印前校对,杜绝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问题,对任何细节都不能掉以轻心,让裁判文书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四是要严格审核程序。裁判文书上网前,必须按照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质量。五是给各业务庭室下发了洪洞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操作规程》(讨论稿)及《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并进行了讲解。要求各业务庭要认真学习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细则(试行)》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强调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各业务庭室要着力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切实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工夫,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努力使该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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