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张春茂) “500元的定金都交了快半个月了,租房客还不来租房。”4月12日,家住五一西路附近的徐女士无奈地说,现在还有不少人打来电话,这房租也不是,不租也不是。”徐女士在五一西路附近的印染小区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贴出出租广告后,由于房屋有家电及家具,拎包即可入住,有不少人来看房,其中便有这位交押金的男子。徐女士介绍,该男子30岁左右,来看房时说,他计划把这里当作婚房,将来与妻子两人住,看完房子后觉得非常满意,于是象征性地交了500元定金。之后凡是有人打电话租房的,徐女士全部推掉。可令她没 想到的是,近半个月过去了,交定金的租房客一点没有要租房的意思。
“交定金时是3月31日,当时该男子说清明过后就搬过来,我随后找人收拾好房屋,就等着租房客搬进来。”徐女士介绍,“清明过后,多次打电话给该男子说租房子的事,他一直推托说忙,随后回电话,但一次也没回;后来我老公打了一次,也说在忙,随后回电话,第二次老公再打过去时,该电话就无法接通。”让徐女士左右为难的是,该男子已经交了500元定金,过了半个月却还不来租房,房子是否还能租给别人?为此,记者咨询了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租房客在约定期限内没来租房,而且房屋急着出租,在租房客多次推托并且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可将房屋先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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