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过程中,无辜遭受不法分子的谩骂侮辱、人身伤害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找警务督察。”被记者问及的民警中,答案只有一个。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就有一支这样的队伍,他们每天紧盯正在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要求其在工作上一丝不苟。但是,每逢民警正当执法受到侵犯时,他们又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为民警主持公道。这就是警务督察大队——既管民警,又为民警撑腰的“警中警”。
严格督察
当好警队“护林人”
2012年1月29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督察大队队长郝富庭接到辛寺街派出所的紧急求助。当时,派出所正在处理白某某一案,李光某、李福某、李爱某等人不听民警劝阻,聚众强行冲进派出所办公楼,并与白某某一方当事人发生冲突,致使派出所调解室的门、椅子等物品损坏,妨碍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
郝富庭与队友闻警而动,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告知李光某等人:你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刚刚还嚣张跋扈的一伙人,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
2013年4月18日15时许,庞某某因醉酒在解放路水厂十字路口胡乱拦车,并对上前劝说的两名交警出言不逊。水塔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将庞某某带回,没想到他借着酒疯竟将值班室的玻璃砸破。
郝富庭等人看到庞某某在派出所内大吵大闹,上前安抚他的情绪,苦口婆心地给他做工作。在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郝富庭将搜集来的证据呈交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庞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督察如同110,必须随叫随到。我们到达现场的第一件事就是充当‘灭火器’,先将紧张的气氛冷处理,既要讲情又要讲理,这样调查取证才会容易一些。”郝富庭干了十余年的督察,每天都处于“高压”状态,时刻做好了出警准备,督察必须反应迅速,及时澄清事实,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
依法维权
乐做民警“贴心人”
警务督察,就像一把出鞘的利剑,直指各项犯罪,在杀向“敌人”的同时,还要保护“受伤”的战友。
“许多人认为,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属于强势群体。其实,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自身安全和权益常常受到侵害,甚至是陷害和诬告。我们不仅要接受群众对民警执法违规的投诉,也要为受到侵害的民警挺身而出。”郝富庭说。
2014年3月6日17时,市民史女士途经百汇精品区某日化店时,被多名店员以赠送洗涤用品为名骗至店内,强迫她购买洗涤用品。因坚持不肯妥协而遭到对方殴打,史女士当即报案。
南街派出所的民警接到110指令后,根据受害人的指认依法现场处置。这一过程中,日化店的一伙人不仅对出警人员进行拉扯、厮打,还抢夺执法记录仪,并猛踹特警。
“我们到达后,多名犯罪嫌疑人正在撒泼耍赖,还反咬一口,说民警动手打人。”郝富庭看到全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出警人员,面对对方的诬告一脸委屈时,他们当即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受伤警员的伤情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及多位证人的证言,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对多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得到理解和关爱的办案民警感觉一下子有了主心骨,直称督察是他们基层民警的“贴心人”。
“公安民警在工作中遇袭后,往往疼痛的是身体,而受伤的是心灵。作为督察维权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使民警得到安慰,尽自己最大可能,为民警伸张正义。”通过多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郝富庭和队友们已经摸索出一套“督察心得”,快侦快破侵权案件,不仅能够打击侵权违法嫌疑人的嚣张气焰,而且能够有效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我们希望通过督察,把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最好的一面展现在群众面前,同时也希望群众能更多地了解、支持督察工作。”(赵文家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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