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因为少了一个芒果,快递员赔了客户一整箱,仍被投诉4次,扣款2000元。走投无路的女快递员无奈跪倒在客户脚下,以求得客户及其家人谅解,对方却给圆通打电话要求“给说法”,并报警赶人。民警接警并了解情况后,专门出具了一份证明,并在证明中,建议圆通公司将收件人及其家人列入圆通公司服务永久性“黑名单”。“牺牲公司员工尊严换取的所谓恶意投诉的‘谅解’,建议不要也罢!”这份证明写道。
快递员下跪求谅解的实质是下跪求撤诉。如果客户及其家人仍不依不饶地投诉下去,最现实的结果就是,快递员在付出2000元扣罚后,又将面临被公司开除的风险。显然,快递员下跪求谅解是被逼无奈之举,否则谁愿意摒弃自己的尊严来跪求?
多数快递企业均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投诉,以赢得消费者信任,并倒逼快递人员提升服务水平。按说,如此重视消费者消费体验和投诉,总比那些店大欺客、漠视消费者权益的傲慢商家强很多,但人所共知的一个道理是,投诉只是纠纷一方的个人表达和诉求,不代表纠纷的事实本身和各方的是非对错。
可以说,这家快递公司的做法在法理上很难站得住脚,甚至有违反劳动法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嫌疑。未查明是非对错即处罚员工,其违法性已非常明显。消费者权益固然应受到企业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固然应受到慎重对待,但是,企业必须明白,在处理投诉事宜上,理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不能息事宁人,刻意讨好消费者也不能损害员工利益。否则就可能诱发恶意投诉,甚至诱发以恶意投诉来“敲诈勒索”员工、逼迫员工委曲求全的更大的“恶行”。
快递工作失误,客户依法维权,本是理所当然。但在该新闻中,客户已经在受损利益得到补偿的前提下,仍抓住别人不是之处,得理不饶人,甚至不近人情,就很有失宽厚了。风里来雨里去,忙得两脚不沾泥,是快递员工作的真实写照。客户还是应该将心比心,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得饶人处且饶人。
快递员和消费者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要让快递员享受到合法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亟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体系,包括既能让消费者放心,又能免除员工后顾之忧的投诉机制,而不能以牺牲员工尊严刻意讨好消费者,甚至换取所谓恶意投诉的谅解。(李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