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网评:治理高空抛物须动真格

2019-09-01 08:56:01 来源:临汾新闻网

  如果人们头顶上时不时冒出一两个“抛物党”,动不动就会有被高空坠物砸中的风险,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近日,各地有关高空抛物致人伤残、死亡的新闻屡见报端,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高楼林立的今天,如果不对这一问题动真格加以防范治理,公众安全感便无从谈起。

  根据《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一种危害公共卫生与公共安全的行政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就可能涉及犯罪,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但是,“高楼抛物”取证往往有一定的难度,即使高空抛物伤了人,公安部门也很难破案。

  除了难以取证导致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对于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高空抛物,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仍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在治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差异。对一些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往往只能定性为“不文明”的行为,公安部门也仅仅建议“通过物业解决”。

  《侵权责任法》中虽然规定了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责任分担原则,虽有利于受害者,但会牵连无辜,因而一直以来备受争议。而且,如果只有造成后果才能追究法律责任,仍难以约束这一危险行为。

  由此可见,对高空抛物动真格,首先要更宽泛地纳入治安法律范畴,造成危险即构成违法,进一步明确管理处罚机关和责任单位,使这件事有人知、有人问、有人管,这样才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当然,对高空抛物动真格,除去严罚重处,还要综合施治。要加强社会干预,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形成自觉抵制高空抛物的良好氛围。要逐步完善监控,便于固定证据,防止出现“抛无对证”。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引导人们在即使没有高空抛物的情况下,也要防止意外坠物。

  法律惩治+社会干预+群体防范,多方入手齐动真格,才能让空中抛物者不再心存侥幸,不能也不敢冒险再去做这种傻事。(锡刚)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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