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志刚 仇润宇)2012年,我市超额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年临汾市耕地保有量741.66万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0.1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1.5万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0.13%,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18万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1.9%。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0.8万亩,基本农田不少于600.75万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25万亩,对照该责任目标,市国土资源系统牢牢抓住“耕地保护要有新举措”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深入推进土地整理,全面开展土地开发,扎实进行土地复垦工作。
市政府自加压力,以全市耕地保有量741.66万亩,比省下达指标多8600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1.5万亩,比省下达任务多7500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5万亩,比省下达任务多2500亩。建设用地复垦1万亩任务指标分解,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书,下发了《2012年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任务分解通知》,特别明确了各县(市、区)长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组,及时研究解决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的突出问题。
我市各级政府抓住国家级、省级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的机遇,努力争取土地复垦整理项目资金2.38亿元,已验收市县两级土地开发项目2.62万亩。各县(市、区)局在省级项目投资不到的情况下,变被动为主动,不等不靠,想方设法,充分利用县市级资金,全面实施完成171个市县级投资项目,可新增耕地3.1万余亩,仅此一项就可完成任务的75%,比正常年景多开发耕地2.5万余亩。
在有效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方面,我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和土地执法监察责任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并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使破坏、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现象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占地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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