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模”之路书写“美丽临汾”

2013-03-20 08:58:49 来源:临汾新闻网

    天越来越蓝,地越来越绿,风景秀美的汾河岸畔让人留连忘返。自摘掉污染“黑帽子”之后,临汾的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不用列举那些抽象的数据,生活在这时的每一个人都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012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把环境保护摆在突出重要的战略位置,摆在转型跨越发展全局高度,做出了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的决策部署。
    环境质量 持续改善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提供了坚实政策依据。市委书记罗清宇、市长岳普煜多次就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多次带领代表委员深入环保工作一线,进行视察指导。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自加压力、克难攻坚、团结拼搏、真抓实干,确保了环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使环保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12年3月,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十二五”期间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颁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状,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
    全市共对102家企业下达了升级改造治理任务,对25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治理任务,对35家钢铁企业、36家焦化企业、6家电力企业、19家建材企业制定了详细的治理内容、控制标准和完成时限。通过努力,2012年二氧化硫等六项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
    我市启动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提前启动市区PM2.5防治与监测,通过不懈的努力,2012年市区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42天,同比增加3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118天,同比增加10天,全年综合污染指数为1.678,同比下降1.2%。全市17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市在全省国控5个地级市中排名第2,在全省11个市中排名第5前移两名)。
    认清形势 毫不懈怠
    我们临汾环保工作的态势和全国一样,仍然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
    污染减排指标完成难度增加,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结构减排的空间越来越小,工程减排的标准越来越高,管理减排的政策越来越严,治理项目需要的投资越来越大。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任务艰巨,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四大类26项指标中,我们只有17项基本达标,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创模验收的标准也是越来越严、门槛越来越高。
    PM2.5防治亟待突破,经环保部门研判,明年正式实施PM2.5新标准后,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由目前的92.9%,预计会下降到35.7%左右,情况非常严重。
    环境安全压力持续加大,危废、辐射、化工企业环境突发事件随时有可能考验我们的应对能力。此外,污水处理厂收集率低、处理达标不稳定,城市供热率、气化率偏低,城中村改造进程缓慢,固废还没有纳入常态化管理等具体问题,都对我市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加严峻的考验。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要求,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我们临汾作为环保敏感城市,虽然成功创建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实现了从重污染城市向生态和谐城市的历史跨越,但基础还不牢固,尤其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越来越强烈。
    规划蓝图 再次腾飞
    201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重要一年,是“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活动打基础之年。为此,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战略决策—— —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活动,这是建设美丽临汾的必由之路。
    国家环保模范城包括四大类(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26项指标。去年12月24日,我市创模规划在京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评审。根据规划和评审意见,我市目前基本达标指标只有17项,还有9项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市辖区水质功能要求和出境水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差距较大。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卫东说,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他们将一条条拿出改进办法,一项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力争在今年有明显提高,确保创模目标按期实现。
    坚持不懈抓好污染减排、狠抓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达标升级、抓好水环境污染的防治与监管、创新和引深农村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环境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继续引深环保宣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自身能力建设……这一项项部署具体、要求严格、责任到位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那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的称号,更是为了临汾的环境质量再提升,为了子孙后代不再受污染之痛。
    明确责任 确保落实
    今年1月23日,省长李小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4次谈到生态文明建设,两次明确要求: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工程,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的战略高度。
    在3月7日召开的临汾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推进大会上,与会市领导表示,当前,我市的环保工作环境差,影响尚未消除,环保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行政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切实履责。
    今年我市重点推进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PM2.5防控工作,直接关系着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20个部门和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协调配合,确保顺利实施。“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能干了马上干,不能干的立即报”,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图形式、摆架子、走过场。
    做好环保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在灰霾天气下,人人都是“吸尘器”,无一人能够幸免。保护环境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要规范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扩大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级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社区都要把爱护环境作为必备之德,把保护环境作为份内之责,从现在、从自己、从小事做起,自觉参加环保活动,过低碳、绿色、环保生活,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记者 郑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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