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山西篇】富民工程助脱贫

2017-06-09 08:57:5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4年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10月28日,全省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贫困户现场贷款发放启动仪式在吉县兰村举行。

  2015年4月14日,全省扶贫开发现场推进会在隰县召开,对该县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2016年,全市扶贫再贷款投放额已达到5亿元,惠及98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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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精准扶贫、开发式扶贫的工作理念,以制度创建为先导,以创新服务为主线,以脱贫致富为根本,不断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切实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探索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扶贫道路,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构建幸福美好家园。

  构建制度“总框架” 厘清思路重引导

  建章立制是落实金融扶贫政策的根本保障。为使金融扶贫政策在辖区落地生根,我市先后建立了部门联动、精准档案、定点包联、主办行、专项统计、考核通报6项制度,研究出台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联动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设计了8张扶贫报表,按旬编发《金融扶贫简报》,用科学的机制抓好情况汇总与协调推动工作。在一系列制度的引导和推动下,10个市级金融机构均明确了,由本单位一名负责人“挂帅”,组成扶贫工作组,制订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对包联县的重大项目、公共设施、产业转型等开展帮扶。市农发行为包联县——古县绿色办公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办理贷款9000万元,已到位4500万元。2016年,全市金融机构在扶贫领域累计投放的贷款达到23.24亿元,全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立下责任“军令状” 层层加压保脱贫

  脱贫攻坚,责任如天,军令如山。为切实把“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金融管理股长的直接责任、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充分发挥考核倒逼作用,严格考核问责,与各贫困县人民银行县支行签订了金融扶贫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一是10个贫困县人民银行县支行与涉农金融机构分别签订了扶贫再贷款发放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使用扶贫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原则上按每贷款100万元,带动5户至10户贫困户发展,以此扩大扶贫再贷款效应,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出效果;二是与16个人民银行县支行分别签订了“农村综合服务站”行政村全覆盖责任状,一个村都不能少;三是与3家涉农金融机构签订了“农村综合服务站”行政村全覆盖责任状,做到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与此同时,全市出台“十天一通报、一月一分析”考评通报制度,要求扶贫再贷款发放最慢的3名县支行行长,在每月召开的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做剖析发言和约见谈话,使脱贫攻坚责任真正成为带“高压电”的“高压线”。目前,我市已建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1213个,实现了10个贫困县所有行政村100%全覆盖,扶贫再贷款发放额呈现出跨越式增长,坚决啃下了扶贫再贷款发放这块“硬骨头”。

  开启创新“金钥匙” 精准滴灌显成效

  创新是货币信贷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载体,是放大扶贫信贷资金效益的有效途径。我市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指导帮助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设计开发了“扶果贷”、“惠农贷”、“惠企贷”、“能人宝”等10余种新型信贷产品,突出体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滴灌”。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引导吉县联社推出的“扶果贷”产品,累计发放46笔、金额292万元,扶持贫困人口485户,支持种植苹果700余亩,经销苹果副产品门市51户;引导汾西村镇银行发放“惠农贷”,在永安镇一个乡镇就为1000个信用户发放小额农贷98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到40%;引导乡宁农商行推出的“股加贷”产品,以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股权量化为突破口,将扶贫贷款发放给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项目,覆盖了全县所有29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引导大宁联社采取“政银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3+1”贷款模式,促进了阳煤集团大宁县农业开发公司贷款3000万元,一期已与4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了用工协议,正式投产后,将对周边乡镇3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农户致富。

  打好政策“组合拳” 形成合力引活水

  面对扶贫再贷款利差小、利润低、风险大、基层发放缓慢的现实困难,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主动作为,灵活施策,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力量,推行“扶贫再贷款+”的方式,打好政策“组合拳”,与地方政府形成了高度结盟,以此放大扶贫再贷款政策效应。

  “扶贫再贷款+财政”。我市出台《关于推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良性互动,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推动金融机构解决好追求商业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目前,古县、吉县等县政府对使用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乡宁县由县财政向乡宁农商行注入风险补偿金300万元,若发生贷款损失,在保证涉及的2974户建档立卡户获得按季稳定分红收益的情况下,优先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从帮扶范围和资金使用上提升了扶贫再贷款的放大效应。

  “扶贫再贷款+保险”。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汾西人行、村镇银行与人保财产汾西公司,就扶贫再贷款农户入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合作框架。截至目前,已发放扶贫再贷款84笔,金额258万元,受到了金融机构、贷款农户的欢迎和认可;蒲县人行和保险公司研究推出了“快易贷”保险保证贷款合作协议,保证保险费率为贷款金额的3%左右,最大化降低扶贫再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无抵押、无担保,极大地提高扶贫再贷款的使用积极性。

  “扶贫再贷款+担保”。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积极与尧信担保公司沟通协调,争取担保优惠政策,把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率由原来的3%下调到1%,有效缓解了实体经济担保难的问题,使其可以享受到扶贫再贷款的帮扶。做对了“扶贫再贷款+”的算术题,为破解再贷款落地难、汇聚资金活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合力联动,是做好金融扶持的重要保障;找准特色,是金融扶贫的有效途径;强化“贷”动,是扶贫工作的动力引擎;完善服务,是金融扶贫的根本保证。下一步,全市上下将克难前行、砥砺跨越,开拓创新、勇于争先,全力打好金融脱贫攻坚战,为临汾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 范韶华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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