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大额疾病患者进行医疗补助

2013-11-15 08:22:5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通讯员 闫秀英 仇润丽)  日前,经市人社局批准,市医保中心将分别对2011年、2012年大额疾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医疗补助。

本次大额医疗补助仅限于对2011年度和2012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助。本次大额医疗补助是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包括公务员大病医疗补助)按规定支付后,对合规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助。按有关政策规定,患者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不在本次大额补助范围。本次大额医疗补助是对全年合规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助,2011年起付标准为13831元,2012年为15950元。补助比例为:个人负担3万元以下的补助30%,3万元(含30000)至5万元的补助40%,5万元(含50000)以上的补助50%。合规个人负担费用为:年度总医疗费用-全部报销费用-自费部分-起付标准。补助须提供手续:医保中心出具的报销凭据(原件);原报销时的疾病诊断证明;病人身份证复印件。

这次对大额疾病患者进行医疗补助,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补助,不得擅自扩大补助条件,补助手续要齐全,并且建档留存以备查。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