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问责教育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引入问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二是把问责教育与日常廉政教育相结合。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深刻领会文件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三是把问责教育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做好表率,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督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到防患未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讯员 上官红坚)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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