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市委常委会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岳普煜主持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王长波)1月6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围绕《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市委书记岳普煜主持会议,市领导刘予强、雷健坤、乔建军、陈小洪、张晓永、王振宇、李新春、陈纲、郭行杰参加学习。
会上,市委讲师团副团长常凤鸣围绕《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突出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地方党委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的基本遵循,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组制度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党组工作基础性、主干性的工作法规,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把握党执政兴国规律、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把《条例》要求落实到党委(党组)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各级党委要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培训,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狠抓贯彻落实,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增强做好党委(党组)工作的能力。全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两个《条例》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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