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对救灾、救济、扶贫等各项补助资金的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促进这些资金及时、足额落到实位,促进各项涉民、为民、惠民、利民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对科技、水利、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关注“三农”,促进有关部门监督管好各项支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是开展对城市低保资金的审计。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资金的规范管理,纠正社保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社保对象的权益。
四是开展对全县中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和卫生体系建设的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及财务管理,为党委、政府研究解决“读书难”、“看病难”等问题提供参考。(贾宁 刘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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