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张莹超)5月16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根据我省新发布的《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实施,其中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数外+3门选考”,不分文理,外语一年两考。
全力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是这次改革的核心部分,也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保持现有分值不变,每科150分,不分文理科;3科学生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高考总成绩仍为750分。
此外,高考录取模式也有变化,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而外语考试也有变化,现行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此次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等级性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科目考试。
参加高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均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科目考试。
合格性考试1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合格性考试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
等级性考试成绩折算后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这次改革首次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挂钩,将作为高等院校科学选拔人才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将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典型事件和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关注学生成长过程,着眼于学生发展,把握学生个性特点、发掘学生潜能,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