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璞)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已确定。
按照相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9年1月21日起放寒假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高中阶段学校于2019年1月28日起放寒假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各级各类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放假时间。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寒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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