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梁俊桉:“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值得深思”

2018-01-08 11:30:5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律师出身的他,转行进入检察院成为一名公诉人,至今已整整10年,办理案件300余起。参加工作以来,由于成绩突出,梁俊桉连年被市检察院嘉奖,并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还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他就是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副部长梁俊桉。

  能否“案结事了”是公诉人的责任

  2007年,梁俊桉通过全省检法系统公务员招考,进入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至今。

  “从律师思维到公诉思维的转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过去当律师,在法庭上只要攻破一个点就行,而现在成为公诉人后要考虑得更多。”梁俊桉说。

  梁俊桉进入检察机关以来,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面对院里案多人少的现状,他常常加班加点工作,并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办案经验,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

  10 年来,在别人看来,他已经很成熟,能够独自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公诉部门的“顶梁柱”,但他却感到自己欠缺的很多,每次办案结束他都感觉有些许遗憾。他说:“很多案件都是当事人一时冲动造成的,事后都非常后悔,因此每个人在处理任何问题时,都需冷静一下,否则触犯法律,将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值得深思。”

  “存疑不起诉”背后的释法说理

  2012年,霍州市发生“7·11”投毒案件。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作为该案的承办人,梁俊桉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公诉人的高度责任心,敏锐地发现了案件证据存在不足。本着对当事人、对法律、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负责态度,决定退回补充侦查。梁俊桉携带案卷,到霍州市公安局和办案人员及分管领导面对面沟通,一条一条核对补充侦查提纲,详细说明每条补侦提纲的侦查方向和证据要求。

  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案件被移送起诉。此时,案件证据出现了重大变化,一些关键证据存在被排除的可能。

  梁俊桉向领导汇报后,第一时间和法院沟通,并与监所检察部门合作,展开走访调查,获取了大量的证据,并到各看守所调取了两名嫌疑人的入所健康检查笔录。各种证据证实,非法取证的可能性较大,两名嫌疑人的供述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出现断裂。但此时案件已经在霍州、临汾乃至全省造成了重大影响,要推翻案件,就要面临被害人家属、嫌疑人、辩护人、媒体乃至侦查机关的重重压力。是选择视而不见、明哲保身,还是坚持原则、迎难而上?面对种种困难,梁俊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在相关会议上,他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及意见,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最终两名嫌疑人被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案件已经结案,但梁俊桉的工作仍要继续。面对情绪激愤的被害人家属,他多次耐心接待,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把相关的法律规定给被害人家属讲清楚,告诉被害人家属下一步的救济渠道,最后经过到被害人家里释法说理,终于平息了被害人家属的不满情绪,避免了涉检上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辛苦一点对得起案件背后的家庭

  刚参加工作时,梁俊桉对于公诉工作的认识就是简单的“证据+事实+判决”,但是随着一个案件接一个案件的办理,梁俊桉对公诉工作有了不同的认识,“案件背后有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这是梁俊桉常挂在嘴边的话语。

  “别看他法庭上质证和辩论有理有据,接待当事人家属却非常有耐心。”周围同事这样评价他。

  领导们对梁俊桉的评价是:不仅业务能力突出,而且品德优异。面对工作需要,总能克服困难,无私奉献,从不叫苦叫累。

  2010 年办理翼城“7·31”煤矿爆炸案时,正是他女儿即将出生的时候。但他服从大局,在专案组一驻扎就是将近一个月。女儿出生后第五天,他才看到女儿第一眼。

  在照顾妻子和女儿的过程中,他有诸多不舍,但还是放下初为人父的幸福和对孩子的担忧,投入到了紧张的办案当中。讯问嫌疑人、制订出庭预案,每天加班加点到深夜,回家后,女儿早已熟睡,他只能在床边默默看看女儿稚嫩的小脸。

  “自己辛苦一点不怕,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乎着至少两个家庭,马虎不得。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循法律的指引,一旦违反了法律,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很多案件中被告人都是脑子一热冲动之下做出了不该做的事,做完就后悔了。人有时候能够冷静一下真的太重要了,冲动一时,不仅改变了他的一生,也改变了他的家庭。”这是梁俊桉多年来的感悟。

  10年来,办理的300多起公诉案件让他见识了许多不同的情感在案件中的集中爆发,于是在现实生活中,他时刻提醒自己冷静一下,这种心态也影响着周围的人。(李忠祥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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