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永和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适时提出了林果富民、生态立县,转型发展、工业强县,文化引领、旅游兴县,以德为先、依法治县“四大战略”,其中“以德为先、依法治县”战略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性工程被提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加以推进。谈到依法治县工作,永和县委书记加天山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当问及如何做好依法治县工作,加天山表示:通过一年来的实践,特别是通过大力开展“法治下乡”这一活动,不论是在舆论引导、氛围营造上,还是在矛盾化解、健全体系上,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凝聚起了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必须把强化思想引导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加天山说,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强法治建设的关键,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是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举措。必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抓好国家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以及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重视道德对群众的规范和约束作用,结合“干部讲政德、公民讲公德、学生讲品德”的“三德教育”活动,使法治和德治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办事依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必须把矛盾排查化解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当前,随着经济建设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加快发展,各种利益冲突不断产生,各类矛盾纠纷剧增,有的甚至成为顽症难以解决。必须把法治贯穿于社会管理始终,使全县司法执法单位、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等管理法治化,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继续深化法治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提高各级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法治下乡”活动,把送法下乡、矛盾摸排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台账,对排查化解或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分类装订成档案用以备查,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做到有问题依靠法律解决,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以依法治理水平的提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司法公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司法体制,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加强司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督查制“四制”。严肃查处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杜绝徇私枉法、司法不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记者 景文婷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