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滴奉献 伸张公平正义
无论是接待咨询当事人,还是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她从没有上下班界限之分,没有工作和业余时间之分,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总是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不图名利,不图回报,始终把法律援助的重心放在普通百姓身上,点滴中奉献着自己的爱心,对待援助对象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一张笑脸相迎,一个“请”字相问,一把椅子相让,一杯开水暖心,俯下身子,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对有些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一些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少的人反反复复的咨询,她始终面带微笑、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解答。有时对一些外地农民工,她总是慷慨解囊,为他们买点吃的,或送给一些路费。在办理一起河南籍农民工董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针对受援人的实际情况,她简化审批手续,多次到董某租住不足10平方米的小民房询问案情,进行现场办公。当看到董某生活困难时,又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最后当董某拿到21万元的赔偿款时,激动的热泪盈眶,他的妻子和儿子长跪不起,从此结束了父亲用板车拉着他走了十余年的上访之路。
心系贫弱 撑起一片蓝天
2009年,陕西籍农民工吴某因家境贫寒,在侯马市一家人造石加工厂打工,在工作中眼部受伤,导致右眼球被摘除,左眼视力仅达到0.4的严重伤残。事故发生后,老板虽然承担了部分手术费用,但就赔偿问题和后续治疗费用双方一直达不成协议。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之后,最终在侯马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10年自愿达成了赔偿36000元的调解协议。
在办理原侯马中药厂61位退休老职工因医保纠纷上访案件中,薛芳认真分析案情,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掌握案件动态和当事人心理,制订代理方案,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和沟通,该案经过三次开庭,最后在侯马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61位受援人非常满意,为中心送来了一面印有“维权维法乐助人,法律援助当先锋”的锦旗。并高兴地说:“谢谢你们,是你们帮助我们解决了长达6年的难题,是法律援助让我们这些老年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我们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忘我工作 维护弱者权益
在十余年的法律援助征程中,薛芳凭着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无限热爱,凭着精湛的业务技能和忘我的工作激情,用行动诠释着法律援助济危救困的宗旨,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为困难弱势群体架起了一座座通向公正的桥梁,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她是“弱势群体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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