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磊 十年刑侦无愧警徽

2012-04-18 15:3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在侦办“6·18”抢劫杀人案,“7·1”残杀幼女案,“12·1”杀人抛尸案等大要案工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他就是33岁的曲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五中队队长焦磊。
初见焦磊是在4月6日临汾市公安局举办的参加省“警队青年先锋”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推介会上,焦磊是我市公安系统推介的5名候选人之一。
2002年23岁的焦磊从中国刑警学院毕业,被分配到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工作。为了服务家乡经济建设,他放弃了优厚的待遇、良好的的工环境和生活条件,于当年9月返回到曲沃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工作。从此他成了刑侦战线上的一员,从刑警二中队侦查员到刑警五中队中队长,在与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他表现出了一个刑警雷厉风行的扎实作风。

细致入微挖出奸杀案嫌犯


当年12月28日11时,曲沃县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经审讯,案犯供认不讳。按说可以结案,焦磊却隐隐感到罪犯的话还有很多疑点。这时他想到从罪犯身上搜出的一块女士手表和一个电话本。他想:嫌疑人称电话本是他儿子的,可他儿子文化程度很低,怎么能写出如此工整的字呢?女士手表又是谁的?一团团迷雾在焦磊的心中慢慢升起。
于是焦磊决定从电话本入手进一步侦查。他按照电话本上的号码,一个个打,有些无人接,有些说不认识犯罪嫌疑人。最后他又拨通了一个电话,并问到:“你周围的朋友有没有被盗、被抢或者被骗之类的事情发生?”对方想了一会说:“我有一个朋友叫李某,前段时间被强奸杀害了。”焦磊听到这句话为之一震,更加感到小小的电话本可能和这起强奸杀人案有关。经过一番周折,确认电话本和女士手表就是被害人李某的。经过审讯和查证,罪犯同时也是尧都区乔李镇北永安村发生的特大强奸杀人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这两起重大强奸杀人案被一举侦破。


7月3日凌晨,专案组的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与两名幼女一起失踪的男子张某在偷偷潜逃回家的时候被抓获,但令人担忧的是两名失踪的幼女却不见踪影,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他和两幼女一起离开的事实。
为了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焦磊与犯罪嫌疑人展开了第一轮接触。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漏洞百出、前后矛盾,在强大的证据面前仍然顽抗。这时寻找孩子的家人纷纷向公安局拥来,全体专案组民警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焦磊同其他专案组成员一道吃住在刑警队,不分白天和黑夜,与犯罪嫌疑人展开艰难的心理较量。
经过30个小时的共同努力,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终被瓦解,如实供述了两名失踪幼女已被残杀的犯罪事实。

2011年5月28日公安部“清网行动”以来,焦磊所带领的刑警五中队承担了全局近一半的追逃任务,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焦磊带领刑警五中队不分昼夜挨家挨户地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做家属工作,督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有时做工作到深夜,晚上回去后还顾不上休息,分析研究第二天要做工作的逃犯及其家庭情况,制定规劝方案。全队在焦磊的带领下,规劝和抓获目标逃犯18名,占该县公安局抓获数的三分之一。
2008年4月西杨村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后一直在逃,受害人因此一直上访。焦磊调任刑警五队接手此案后,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尽早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为被害人讨回公道。但犯罪嫌疑人是侦察兵出身,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多次组织的抓捕都没有效果,对犯罪嫌疑人家属所做的规劝工作也如石沉大海。
“清网行动”开始后,焦磊多次到市公安局进行沟通,请求有关部门配合抓捕。在市局的大力配合下经过缜密细致的侦查,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在抓捕行动前,为了确保抓捕行动一次成功,焦磊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在抓捕时他不顾安危第一个冲上去,终将潜逃3年之久的在逃嫌疑人抓捕归案。
规劝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为数较多的家人不理解,不配合。逃犯祁某于2008年7月被曲沃县公安局上网追逃,“清网行动”后,焦磊多次同其家属联系,但其家属不配合,不见面。面对这一情况,他并没有放弃努力,而是亲自上门,做其父母、妻子的工作,讲明政策、利弊得失。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焦磊多次联系村干部、近亲属一起到祁某家中,拿着公、检、法、司部门印发的《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联合通告》、《致在逃人员及其家属的一封信》,反复向他们宣读上面的内容,多次讲法律、讲政策、讲出路,还不停地给他们发劝投短信,解决他们生活上的一些小困难,尽可能的帮助他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块石头终被捂热,焦磊的真情彻底感化了祁某的亲属。9月16日上午,他们含泪把祁某送到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份耕耘一分收获,2004、2005、2008、2011年他被曲沃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政法战线先进个人”;2005年10月、2011年1月被临汾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两次;2006年4月、2010年4月两次被曲沃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十佳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12月被临汾市公安局嘉奖;2007年被曲沃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政法干警及“十佳青年模范公仆”;2008年被曲沃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十佳青年公仆”;2010年9月被临汾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个人二等功;2011年1月被临汾市公安局表彰为全市公安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2月被临汾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系统“十佳个人”;2011年6月被省公安厅授予“阳光警察”称号。而在每一块奖牌和每一张奖状的背后,都有一个动人、惊喜、辛酸而又惊险的故事。
从警十年来,焦磊很少休息过双休和节假日,顾不上照料老人,顾不上照管老婆孩子,顾不上家里的柴米油盐,就连大年三十晚上也要工作到凌晨3点。他常常常愧的对妻子说:“我欠你和儿子的太多太多多,可是作为一名警察我不能愧对头上的警徽。”(记者 王建武)

  【责任编辑: 高卓然】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