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一月二十日召开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景文婷) 1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树荣主持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醒安、原学义、王金珍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各位副秘书长、人事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建议议程及日程。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于1月20日在市人大培训中心召开,会期半天。根据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徐树荣要求,要精心组织好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安排好供职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明确责任,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常委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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