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汾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预算经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市政府于2016年8月汇总全市预算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2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安排由年初的194.6亿元变动为326.9亿元,主要是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77.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亿元,调入资金9.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9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11.96亿元。2016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0.23亿元,为预算的101.97%,下降3.84%。其中:增值税完成15.93亿元;营业税完成8.93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83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61亿元;资源税完成3.95亿元。
非税收入完成35.76亿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7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5亿元,罚没收入完成6.07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07亿元。
(2)2016年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1.3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34.8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9.7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8.0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3.64亿元;农林水支出执行42.0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94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5.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7.03亿元。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5.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7.1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执行9.2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92亿元。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预算经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04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安排由年初的26亿元变动为53.69亿元,主要是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67亿元,超收2.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6.7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亿元,调入资金5.4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0.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9.99亿元。
201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1.30亿元。其中:增值税完成4.25亿元;营业税完成2.73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06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0.48亿元;资源税完成1.66亿元。
非税收入完成9.24亿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0.87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6亿元;罚没收入完成1.85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06亿元。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18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9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2.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执行4.09亿元;农林水支出执行2.69亿元;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11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5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6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3.50亿元。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3.8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执行3.7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5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6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49亿元;债务付息支出执行0.77亿元。
3.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186.7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9.2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7.56亿元。
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82.9亿元。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3.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9.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29亿元;预算支出执行46.0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1亿元;预算支出执行4.1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42亿元;预算支出执行0.0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万元;预算支出执行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9.57亿元;预算支出执行82.4亿元。
(五)债务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新增债务规模32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1.85亿元,转贷各县(市、区)20.15亿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省财政厅转贷我市置换债券67.94亿元,市本级留用44.2亿元,转贷各县(市、区)23.4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
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限额233.亿元,其中:市本级90.2亿元,各县(市、区)143.7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预计为70%,比2015年增加近6个百分点。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经汇总,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执行0.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1亿元;公务接待费0.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9亿元。
二、落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一)主动应对困难,确保平稳运行。
一方面主动协调“一财两税”部门催收入、堵漏洞,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为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夯实了重要基础。
(二)依法加强征管,积极组织收入。
一是深入重点企业厂矿开展税源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二是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加大对县级公共财政收入的督导力度;四是严格税收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三)加大合作力度,支持项目建设。
参与组建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的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目前共获得农发行受信投资26.5亿元。加快推进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龙祠水源净水厂等项目建设。为我市争取到67.94亿元置换债券及32亿元新增债券。
(四)强化工作措施,实施脱贫攻坚。
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增加5.8亿元。组建临汾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障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筹资需要。全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23亿元,保障扶贫资金尽快发挥效益。足额兑现补助资金2.9亿元,惠及低收入农户99万余户。
(五)落实支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
扎实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全市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达677.61万亩,兑现了补助资金4.1亿元。投入资金4.64亿元用于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县乡公路改造等农村交通项目建设。
(六)完善投入机制,保障改善民生。
投入资金1.亿元,用于市级博物馆、图书馆建设;投入资金5.79亿元,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累计投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9.44亿元。
(七)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
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市本级累计收回调回总预算结余结转资金4.7亿元,全部用于民生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直单位公车燃油、维修、保险等运行费用全部实现公务卡结算。扎实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改革后煤炭资源税省级分享65%,市县分享35%。
三、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17年预算安排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考虑我市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坚持收支平衡。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实行收支全口径管理。
——讲求绩效,绩效为先,安排财政资金绩效先行。
(二)2017年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86亿元,与上年完成数持平,如果将2016年收入按营改增后新的分享比例转换同口径比较,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6年增长3.55%。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4.61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2.79亿元;教育支出31.29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0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4.83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5.29亿元;农林水支出13.8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7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2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5.1亿元;预备费3.3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0.5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11.8亿元;非税收入8.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亿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亿元,中央省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69亿元;教育支出3.7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3亿元;农林水支出1.7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3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17亿元;预备费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50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5.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预算支出安排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万元,与上年持平;预算支出安排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3.5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56.90亿元,收支结余6.5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56亿元,预算支出安排48.2亿元,收支结余11.4亿元。
5.“三公”经费预算
经汇总,2017年市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6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2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0.32亿元;公务接待费0.29亿元。
四、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实现收支平衡。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支出执行到位率。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在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去产能”奖补资金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大的资金政策支持。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大力支持新型产业发展,努力培植新型财源。鼓励和支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创新新模式。加快推进PPP示范项目建设,将财政补贴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改变我市PPP示范项目数量规模偏小、项目落地难、推进慢的局面。
(三)不断扩大投入规模,支持脱贫攻坚和惠农政策落实。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财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大力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增加扶贫“造血”功能。扎实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不断提升支农政策的指向性、精确性和实效性。
(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建立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面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三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四是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五是加强库款管理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六是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对二类公益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养人”过渡到“养事”。
临汾市财政局局长 牛少白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