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03-03 09:58:17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22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345”战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稳步向好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一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026件,审执结52442件,分别比2015年上升50.89%和47.38%,结案率为93.60%。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302件,审执结9068件,分别比2015年上升102.39%和101.83%,结案率为97.5%。两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结案率分别比全省法院年度目标高出8.6和12.5个百分点,均位居全省11个地市第一名。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310件,审结2141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58件,审结54件)。市中级法院受理刑事二审案件541件,审结519件。两级法院判处罪犯220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7人,分别比2015年下降15.62%和9.66%。依法惩罚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一审案件507件676人,依法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一审案件559件824人。依法审理涉枪涉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一审案件473件501人。依法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案件142件290人。依法审理涉毒、涉黄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一审案件294件484人。

  坚持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一审案件92件142人。对15名原县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案件,全部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网公示了减刑建议书、公布了减刑裁定书。

  依法化解民事商事家事矛盾纠纷。两级法院共受理民事商事家事一审案件21101件,结案19177件。市中级法院受理民事商事家事二审案件2036件,结案1986件。案件受理、结案数量呈现较大幅 度的上升态势。

  针对经济下行、企业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情况,市中级法院建成了全市法院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妥善审理企业清算、破产案件,推动“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应对增速放缓、经济调整新常态,依法审结买卖、借款、物权、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10070件,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7578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特殊侵权等纠纷案件2678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商事案件、涉企业纠纷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463件,审结432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97件,审结94件)。中级法院受理行政二审案件129件,审结128件。实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和交叉管辖,更好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二、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深化司法便民利民。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各项便民设施和条件。2016年全年接待诉讼群众16500余人次,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实行远程网上交费,落实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4案132万余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审核发放司法救助金107.8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爱。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直接关系社会稳定的案件,多方联动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吉县法院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抽调5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侯马市法院依托巡回法庭、司法所、村委会三级调解网络,调撤结案1149件,调撤率为71.4%。一年来,两级法院民事商事家事一审案件调解结案10702件,占到全部民事商事家事一审案件的56%,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努力解决执行难。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444件,执结12504件,执行标的额11.68亿。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60件,执结613件,执行标的额5.39亿元。在2016年底前,两级法院开展了集中兑付执行款活动,市中级法院为16家单位和个人集中兑付执行款5174万余元,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审判机制,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遴选产生首批员额法官。2016年11月份,全市法院认真按照省委、省高院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首批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通过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两级法院404名法官参加了全省统一入额考试。坚持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德、能、绩、勤、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两级法院335人(其中,中级法院57人)确定为首批员额法官。

  认真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2016年5月,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百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经过充分调研,制订实施了《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试行)》,正式设立家事审判庭,组建了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吸收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及心理咨询机构人员12人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实行“圆桌审判”和回访制度,跟踪做好各方面工作,钝化矛盾,消弭纷争。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家事一审案件7578件,结案7331件,其中,调解案件2667件。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上,市中级法院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建立案件大管理机制。建立院领导、案件管理部门、审判业务庭三级管理模式,健全案件管理新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综合信息平台,发挥服务、管理、监督的综合功能。创新制度机制,提高审判水平的工作经验,省高院充分肯定,在全省法院进行推广。加大对各基层法院的督促、考核和指导力度,深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攻坚战”,受到省高院的表扬。推行网上办案,实行重要节点全程留痕。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我市两级法院上网裁判文书15725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四、坚守廉洁司法底线,崇尚真抓实干,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一年来,全市法院把“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载体来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市中级法院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立案二庭副庭长苏立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洪洞县法院甘亭法庭庭长田亚欣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市法院有44个集体、158名个人受到了市级以上立功、嘉奖或表彰奖励。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以及中层干部等约谈、谈心交心160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开展“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一年来,两级法院立案查处10案1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活动,做到“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形成了党员在学习、党员在行动、党员在活动的浓厚氛围。市中级法院领导班子亲自抓、带头干,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各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接待群众、带头审理案件,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常态。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2016年,市中级法院院长对全市17个基层法院、9个人民法庭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促进全市两级法院司法理念、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以及工作纪律的转变;到临汾监狱、曲沃监狱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对接,加快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建设,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努力提高司法能力。2016年,市中级法院深入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对全市两级法院300余名民事审判法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侯马市、隰县、尧都区举办三期人民陪审员审判业务专项培训班,对全市换届选任的48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一年来,市中级法院还从两级法院选派41期200余人(次)参加了最高法院、省高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

  加快审判法庭建设。2016年,院党组把加快审判法庭开工建设确定为年度重要目标任务。完成了项目规划、用地和设计的调整,办理了土地、规划等手续。完成了“三通一平”以及招标等方面工作。最近,将正式开工建设。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不断强化人大意识,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市中级法院办理人大督办的案件13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庭审15案92人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通过座谈、走访、接待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及时回应各方面的关注和关切。深化司法民主,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和作用。

  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345”战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认真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345”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以及邪教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行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妥善审理涉及煤炭、焦炭、冶金等产业转型升级和优胜劣汰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依法审理与民间投资相关的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利。坚持平等原则,依法保护产权,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稳妥审理商事案件、涉企业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要牢记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关联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电信网络秩序。加强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目标。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创新便民措施、丰富便民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要不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坚持“抓早抓小”,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开展“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增强政治定力,严明各项纪律。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提高司法专业能力。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律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四要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要以强烈的进取意识、担当精神,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入额法官的办案职责,确保入额法官集中配置在办案一线。进一步健全各项改革配套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认真抓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刑事诉讼案件庭审实质化。

  五要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积极适应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方式,明确院、庭长加强宏观管理的程序、范围和方式,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大管理格局。规范主审法官、合议庭的职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托信息化平台,着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可视化管理,促进司法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六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市中级法院要突出类案审理指导、诉讼程序指导、审判管理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升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整体水平。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积极开展电子卷宗的随案同步生成,探索创新电子卷宗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深度运用。完善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升互联网时代法院干警的媒介素养。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干警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翟瑞卿

 

     

责任编辑:席沛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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