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补助标准提升每人每年至280元

2013-05-09 09:02:07 来源: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范韶华)日前,我市制订出台了《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从今年起,我市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扩大住院补偿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并在17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从今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今年我市继续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补偿模式,普通门诊全面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加强村卫生室定点管理,确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的县(市、区),参合农民县域内门诊就医实行跨乡跨村直接补偿。普通门诊统筹补偿以户为单位,年封顶额为家庭参合人数×70元,封顶线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封顶。补偿比例为80%。每次限额乡镇卫生院45元,村卫生室30元。
    今年,全市统一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扩大为30种病种,其中一类为10种,二类为20种,补偿比例为60%,全年累计封顶线一类为8000元,二类为2000元。以医疗机构评审等级分类制定补偿方案,一级甲等及以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补偿比为85%,三级乙等及以下补偿比县内为75%,县外为65%,三级甲等补偿比市内为60%,市外省内为55%,无等级补偿比县内、市内、市外省内分别为70%、65%、50%,省外补偿比为50%。同时扩大住院补偿范围,将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半年扣除一次起付线。提高封顶线,2013年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将错过缴费期新生儿的住院费用随参合父亲或母亲享受当年补偿,与父亲或母亲合计一个封顶线,列入提高保障水平范围的重大疾病不计封顶线。
    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今年起,我市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并在洪洞、汾西、尧都区、古县、襄汾、蒲县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两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补偿比例达到70%。
    推进多种支付方式改革,2013年在我市继续规范推进住院费用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增强改革的实效性,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和病种的覆盖面,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补偿方案》规定:参合孕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在妇幼项目补助的基础上定额补偿,乡镇卫生院(包括分院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350元/人,县级及以上医院500元/人。将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参合农民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参合患者非急诊需到外地定点医院就诊,须持县级定点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由所在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未经批准自行转诊,补偿比例降低10%,且不再享受二次补偿待遇。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