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

2013-06-28 09:35:32 来源: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永峰 赵文红)近年来,市农委以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中心,按照典型引路、分类推进、责任包联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取得显著成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市文明委确定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全市有13个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省农业厅命名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示范单位”。
    以“整体规划、分类推进”为原则,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近年来,根据各县(市、区)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情况,按照“整体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我市每年确定5—6个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作为省级规范化建设创建单位,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17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创建标准,成为省级示范单位。
    采用“请进来、走出去”方法,学习先进执法经验。去年4月份,市农委邀请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领导和专家来临汾检查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及示范执法工作。专家们通过实地查阅案卷和农资、农产品诚信档案,观摩现场执法过程,对执法的规范化建设进行了现场点评、分析和指导。5月份,市农委组织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骨干赴浙江参观考察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宁波市、温州市的综合执法先进经验。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找到了差距,对提升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采取“交叉检查、示范执法”模式,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了提高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市综合执法支队每年都要在全市组织开展两次“示范执法、交叉检查”活动。在今年春季的农资打假活动中,抽调各县(市、区)执法骨干组成交叉示范执法检查组,异地交叉检查,通过市场检查、立案调查、文书制作、处罚等多个环节的现场演示,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了问题识别、程序规范、案件处理、文书制作等执法技能技巧,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两年来我市共组织“交叉检查、示范执法”活动4次,直接受训执法人员800余人次。
    运用“典型引路、责任包联”机制,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进程。为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已经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县(市、区)要求再接再厉,不断探索规范化建设的新方法,真正起到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对正在创建规范化建设的县(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完善和改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对规划当年要达到创建标准的县实行责任包联,执法支队支队长、副支队长分别包联当年要达标的县(市),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这些县(市)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年底包联县(市)达不到检查验收标准,包联领导在全市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
    推行“办案程序,处罚标准”公开,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形象,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引导广大执法人员自觉做到认真上岗、标准作业的浓厚氛围,一方面制订出台了《临汾市农业综合示范执法方案》、《示范执法活动程序》、《农业行政处罚依据对照表》,做到检查有步骤,处罚有依据。另一方面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着装的通知》要求,统一制作执法服装,基本实现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为规范执法人员着装行为,还特别邀请武警支队教官对农业执法人员着装标准及要求进行了具体讲解,现场演练、示范,给执法人员上了一堂形象而生动的准军事化课程。
    坚持学习培训和法规宣传并重,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市支队和县(市、区)大队每年都要举办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宣传、培训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经过考试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从事农资的生产与经营。同时,每年“3·15”、“12·4”期间,都要组织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