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出台举措 做大做强农产品龙头企业

2018-12-27 20:30: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12月26日下午,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总体情况,同时进行深入解读。

  这是我市继2010年印发《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之后,又一专门针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新出炉的《指导意见》结合临汾实际进一步强化细化了政策措施,更加注重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围绕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关键环节,提出了关于强化招商引资、加快科技创新和加强人才培养、财政金融扶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促进产品流通、保障项目用地、落实税收及用电等、组织保障七个方面35项政策措施。

  各县(市、区)要将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吸引省外、境外大型企业通过独资、参股等形式来我市投资兴业。

  加快科技创新和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进行产学研用合作,建立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重点扶持国家级、省级、市级梯次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对当年进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队列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进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队列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补;将贫困县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比例由过去的省、市、县1:1:1,调整为省、市2:1。将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权质押等多种形式实现的融资纳入贴息范围。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促进产品流通,要立足现有产品优势,开发打造新品牌;要注重本地“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和“原产地品牌”的建设和保护,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支持力度,着力培育农产品“三品”等品牌;立足功能性农产品要求,加快功能性食品品牌建设;要加大广告投入和宣传力度,扩大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同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发展直供直销。实行发放农业龙头企业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逐步增加发放数量和发放范围,对持证车辆进入城市禁区给予通行便利。

  此外,各县(市、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或调整完善时要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综合考量税收、项目投资强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园区用地。由省级税务部门统一整理发布涉及农业龙头企业的所有税收政策,规范指导各级税务部门税收行为,确保龙头企业各类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将农产品生产、加工用电纳入优先保障范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继续扶持培育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龙头企业,全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今年11月12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对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公示,汾西县洪昌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在列,标志着我市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零突破。

  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呈现总体规模快速扩张、个体规模发展壮大、企业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等特点。借着良好态势,下一步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进一步推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全市农产品加工业。

  记者 李静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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